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4设置

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211月启动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培训机构和民办研究机构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为助力共同富裕,进一步推进“26个加快发展县高质量发展,设立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项课题限“26个加快发展县和高校申报,限额为每县2个名额,本科院校每校2个名额,高职院校每校1个名额,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ktgl.zjedusri.com.cn,申报系统拟于20221118点开放申报2022111816点关闭申报通道。学院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做好课题选拔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课题程序与要求

1.申报者在系统中申报提交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期间如有申报等相关问题可向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咨询,或向省教科规办咨询。

2.已在平台上注册过用户的申报人用注册过的登录名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注册后使用。

五、报送材料

1.所有上报材料需在系统中生成,不提供电子稿下载,以前的电子稿申报无效。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2.申请者须提供的纸质材料:《课题申报·评审表》在系统中生成后打印装订一式一份。(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3.课题负责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六、其他

1.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2.为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3.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如部分课题已线下结题但未在系统内显示,请联系学院科研处核实情况。

4.项目申报咨询电话:周老师0571-87757209;杨老师0571-88846782。系统技术咨询电话:何老师18967135918学院科研处电话:袁霞0571-86918756

5.  202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额分配表(本校)

学校
重点课题可申报数额一般规划课题可申报数额共同富裕课题可申报数额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61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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