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18设置

  浙教科规办〔2022〕3号

各有关高校、设区市教科规划办: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专项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今年我院申报限额为3项)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为提升我省各地区、学校申报质量,我省申报限额分配如下:

1.高校分配(宁波市属高校由宁波市统一申报)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其中:

1基础数:设有师范类专业本科院校限额申报6项,其它本科院校5项,已获教育部批准转设的独立学院4项,其余独立学院仍通过本部申报,高职院校3项,广播电视大学系列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统一申报,类型同其他本科院校。

2奖励数:各单位全国教育科学2021年度课题立项数即奖励数(通过宁波申报的不计算在内)

学 校

2021奖励数(项)

宁波大学

8

浙江师范大学

2

杭州师范大学

7

温州大学

1

浙江树人大学

1

台州学院

1

浙江工业大学

1

浙江理工大学

1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1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1

(3)有教育类博士点的学校可在上述数量上再增加3项。

2.地市分配(不含宁波)。

由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公室统一申报,其中杭州、温州地区不超过5项,其他地区不超过2项。根据2021年度课题立项情况金华市和绍兴市各奖励1项。

3.各单位申报总量为基础数与奖励数之和。请各初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主题和级别上的差异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设区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省直单位由管理人员向省教科规划办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221.239.119.30)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3月1日零点开放,省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7点。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等工作,逾期不能参加省评,取消送审资格

四、申报课题程序与要求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需要学校事先注册平台账号),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课题。

2.地市申报。地市规划办作为初审单位在线下筛选出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通过初审的课题由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申报(需要单位事先注册平台账号),再由单位向省教科规划提交课题。

3.直属单位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需要单位事先注册平台账号),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课题。

五、报送材料

1.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2.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及地市教科规划办需在2022年3月22日17点前发送以下申报材料至省教科规划办邮箱zjjkgh@163.com

(1)本单位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

(2)加盖公章的《汇总表》(PDF格式);

(3)本单位所有申报课题的活页(word和PDF格式均可),每份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

3.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另外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邮寄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省教科规划办509室杨老师收;邮编:310012。电话:(0571)88846782。2022年3月24日需寄到,逾期不受理。

4.除重大重点课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请申请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全规办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43008260070261),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

六、其他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6.全规办会对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进行网上公布并酌情削减下一年度申报名额,请各管理单位务必按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今年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首次网络申报,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

  2022年2月18日

     附件:2022年全规课题申报指南、投标书、申请书、活页等.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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