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10设置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本次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2项(如超出限额,将由学院科研处组织初筛)。

二、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并于3月13日17:00申报结束。学院科研处于3月14日完成院级审核工作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条件

(一)本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inoss.net/c/2022-01-28/620359.shtml执行。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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