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10-29设置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19-2020学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由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办公室编制。

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邮政编码:310018;电话:0571-86836368)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思想,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公开方式,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主线,以推动清单落实为抓手,依法主动公开信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效能。

(一)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制作用,激发信息公开主动性。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制定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信息公开促进学院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学院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贯彻执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规章制度。召开了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学院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先经上述委员会的论证同意。党委和行政的重大决策决议,均通过会议纪要、文件等相关形式,在学院内部进行公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有关要求,定期在学院内网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二)优化平台运营,持续规范发布体系,保持信息公开与时俱进。依托学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完善包含门户网站、协同办公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在内的全方位信息公开体系,向公众有效展示了学院在教学科研、交流合作、党的建设、招生就业等多方面的新举措和新成就,及时公开发布学院工作动态信息。在学院门户网站搭建信息公开网页,对照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条梳理,查漏补缺。利用“院长信箱”“服务大厅”等网络平台,及时内部公开师生意见建议办理回复,以及各类投诉、申请事项的办理回复等情况。通过“我与院长面对面”等活动,构建领导面对面、点对点联系群众渠道。完善学院公示栏、广播电台、校园网、宣传栏、板报等校园信息公开与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本平台建设。打造新媒体信息公开“微矩阵”,在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加大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三)深化责任机制,加强信息基础支撑,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9-2020学年,学院以信息公开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全校一站式集约化个人服务平台。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面向师生员工、社会公开学院教学、科研、财务、后勤、基建、学生招生就业、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等各类须公开的信息资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学院内网公布了学院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学院文件、教管情况、纪检监察、通知公告、院领导日程、意见建议、值班安排等;在外网上公布有资源库、精品课程、招生就业、收费情况、招投标、对外宣传等信息,以及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思政网、学生网、院长信箱等,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纳入年度责任考核,进行综合检查与考评,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保障公开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9-2020学年,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突出重点,深化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干部任免与任前公示、民主评议干部、职称评审、评优评奖、招标信息、工程承包、大宗购买、住房补贴、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质量评价、科研项目与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工作等50多项内容。加大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发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0)》《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等专项报告,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院教学质量方面的详实信息及数据。(具体详见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址:www.zjjy.com.cn)

(二)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9-2020学年,通过学院主页(www.zjjy.com.cn)、通知公告网(www.zjjy.com.cn/19/list.htm)、招生就业网(www.zjjy.com.cn/25/list.htm)、思政网(www.zjjy.com.cn/szw)、科研服务网(www.zjjy.com.cn/23/list.htm)、智慧警院信息门户等媒介,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740条。

(三)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8-2019 学年,学院官方微博粉丝数1710人,发布信息18条;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20376人,发布信息337条。此外,团委和4个系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分别为花团警簇357条、警秀钱塘220条、浙警院法律系101条、安全防范系126条、信管e家94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评议、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院在官方网站公布了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2019-2020学年,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件一份,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没有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10年来,学院从制度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持续推进“清廉警院”建设,为打造司法职业教育“重要窗口”增值赋能。

2019-2020学年,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个公开平台的协调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在今后的工作,学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全面深化“互联网+校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校务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着力强化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实效。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信息,深化招生就业、财务管理、教育教学、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获取的有效性和便捷度。

三是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全面推进学院重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重要政策、重要制度等的发布解读力度。进一步健全师生意见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及时权威发声,不断加大公众参与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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