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052117445261
三、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警务通配备与租赁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警务通配备与租赁服务项目 | 2 | 330000 | 年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由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与监狱系统同属于浙江司法行政系统,按照浙江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中移动应用一体化相关要求,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警务通必须与省监狱系统警务通民警通讯录同步,电话、短信实现短号互通,手机长号需屏蔽,警务通APP协同办公。上述要求只有在同一运营商基础上才能实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由同一运营商提供服务。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将军路32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丁春林 | 浙江省省监狱管理局 | |
何昌平 | 浙江省乔司监狱 | |
冯卓慧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按照浙江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中移动应用一体化相关要求,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警务通配合符合工作需要。在采购方式上需满足与省监狱系统警务通民警通讯录同步,电话、短信实现短号互通,手机长号需屏蔽,警务通APP协同办公等特殊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由同一运营商提供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8763
传真: 0571-86918763
地址: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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