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社区矫正专业负责人参与全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完善活动

时间:2016-12-19设置

  

    12月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暨社区矫正立法建议研讨会”在北京大兴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金勇、北京市社区矫正管理总队处长张才裴,以及法学教授、杂志社主编、法官、律师和实务部门工作者参加会议。我院社区矫正专业负责人郑艳副教授受邀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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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郑艳就社区矫正的立法完善与修改做了发言。她指出,社区矫正的性质界定,直接决定了社区矫正立法的内容和走向。基于中国现有国情和适用对象,立法应坚持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本质属性。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终极目标的实现路径,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执法活动必须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来行使,立法应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性质、设置和职权,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地位、职业准入和职业保障。她对某些具体条文提出了完善修改意见。

    会后将由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对各位与会人员的发言进行整理,并起草社区矫正立法建议报告,于12月31日前送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供稿: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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