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5―2016学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6-10-31设置

  

    2015―2016学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部署要求,学院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结合“两学一作”学习教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开展“两学一作”学习教育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在修订学院《党委议事规则》时,明确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党委或行政的重大决策决议,都要通过会议纪要、文件等相关形式,在学院内部进行公开。坚持持续实施“三公经费”月公示制度,在学院内网公示每月“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二)贯彻落实学院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以信息公开促进学院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学院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贯彻执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校务信息公开指南》《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召开了学院第三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院2016年度工作计划、2015年财务收支结算及2016年支出预算报告等重要事项报告,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先经上述委员会的论证同意。

    (三)利用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学院工作动态信息。利用“院长信箱”“服务大厅”等网络平台,及时内部公开师生意见建议办理回复,以及各类投诉、申请事项的办理回复等情况。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半天),构建领导面对面、点对点联系群众渠道。完善学院公示栏、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板报等校园信息公开与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本平台建设。

    (四)完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面向师生员工、社会公开学院教学、科研、财务、后勤、基建、学生招生就业、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等各类须公开的信息资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学院内网公布了学院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学院文件、教管情况、廉政教育、通知公告、院领导日程、意见建议回音壁、值班安排等;在外网上公布有资源库、精品课程、招生就业、收费情况、招投标、对外宣传等信息,以及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思政网、学生网、院长信箱等,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检查与考评,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内容涉及干部任免与任前公示、民主评议干部、职称评审、评优评奖、招标信息、工程承包、大宗购买、住房补贴、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质量评价、科研项目与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工作等50多项内容。

    (二)主要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教代会、学院文件、职工大会等会议、校园官网、校报、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电视广播、公开栏、公示栏等形式。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5-2016学年,共通过校园网(外网)公开发布学院工作动态425条、各类通知公告(含招生工作公告通知)558条、招投标信息4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学院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件。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业务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强,存在不愿公开、害怕公开的思想;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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