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22日,受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学院组织召开了司法类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规程制定暨刑事执行专业教学标准修订研讨会。全国司法职业教育行指委主任委员、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教育处处长谢向红出席会议并分别作指导性讲话,省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副院长金川出席会议。宁夏、四川、广东、河南、湖南、江西、云南等7所司法警官院校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王红在讲话中指出,制订(修订)专业教学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专业与行业更好对接,提升司法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以课题形式管理,希望全国司法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认真研讨,及时高效地完成课题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谢向红就教学标准开发规程的主要框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专业教学标准的主要内容、专业教学规程开发及标准文本撰写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写工作进行了介绍与任务部署。
金川代表学院致欢迎词,并就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规程制订工作的意义,从国家政策要求、行指委年度重点工作和院校专业内涵建设等几个层面作了阐述,并介绍了课题组前期开展的研究工作,提出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规程的主要设想。
学院教务处副处长侯威分析了高职司法类专业教学标准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汇报了17所司法警官院校、3所政法类职业院校对修订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学院课题组还介绍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规程的有关思路与内容。
会上,围绕职业教育司法类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规程,与会代表纷纷提出了宝贵意见,就规程的主要内容框架达成了共识,还介绍了本省刑事执行专业教学标准的情况,提出了下一步修订的一些思路。会议就专业教学标准规程、专业教学标准模板和刑事执行专业教学标准样板三个主题开展了分组研讨并落实了制订计划。会议还就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的组织编写等工作进行了研讨。
此次会议是落实教育部关于修订专业教学标准文件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推动高职司法类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工作的重要会议,有助于司法警官职业院校统一思想,完善专业教学标准,使专业建设工作趋于科学与规范。
供稿: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