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系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

时间:2016-03-16设置

  

    3月9日下午,刑司系召开了本学期的第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系领导、专业负责人、班主任、刑事执行专业(三年制)学管干部参加了会议。刑事执行专业(三年制)负责人陈鹏忠教授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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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司系党总支副书记朱乐强对班主任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和敬意,同时提出了2点希望,一是指导,根据学院警务化管理的要求从正面对学生加以引导;从品德修养、待人接物等学生实际出发进行指导;从学业,尤其是创特色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二是关心,希望班主任们能在一个学年内谈话覆盖区队全体学生,能通过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关注学生,努力做到对学生的诉求有回应,对学生的邀请能答应,对学生的困难能帮助。学管干部要及时为班主任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及寝室分布、学生周训练计划,方便班主任开展工作。

    陈鹏忠宣布了普高2015级5个区队的班主任名单(其中聘请了基础部3位教师),解读了《刑事司法系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主要内容,并对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如:辅导员可根据工作职责和区队实际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可开展适应学生需求的活动,并加以正面引导;策划主题班会;班主任、队长协同合作,组织学生开展区队间各类竞赛活动;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亲临训练现场等。

    班主任也就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例会凸显三大亮点:一是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工作人员(队长)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总结刑事司法系班主任工作的经验,并结合目前专业建设的实际制定了《刑事司法系班主任工作职责》,使刑事司法系的班主任工作有了可遵循的规范,步入了制度化的轨道;二是班主任工作由学管和专业共同来抓,从而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三是充分借助了基础部的师资力量(魏庆培、戴韶华、蒋燕玲、徐晓芳、李阳华等5位基础部老师主动担任班主任),从而拓宽了班主任的供给渠道,更有利于展示班主任工作的多元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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