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学院在第三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章程》。共有66名代表出席了会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平主持会议。楼一维、金川、钱美兰、周国新等学院领导出席了会议。
大会听取了《章程》起草小组负责人赵鹏林作的《章程》起草工作情况说明,并进行了大会表决,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学院《章程》。
周祖勇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章程》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性意义。他说,要深刻把握和领会学院《章程》的重大历史意义。办学31年来,这是学院第一次制订《章程》,在学院办学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对健全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作用。他指出,《章程》是集中体现学院治理体系顶层设计的根本标志,是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遵循。
周祖勇对贯彻实施《章程》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扎实推进学院《章程》的贯彻实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务实推进学院章程的贯彻实施,是当前和今后学院办学工作的重要任务。他强调,要树立《章程》执行意识,完善《章程》的制度保障,推进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有效履行高校职能。
本次教代会专题会议的召开,是学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决策科学水平的有益尝试,充分发挥了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管理、监督、参与、知情权,会议本身为贯彻落实《章程》开了一个好头。
11名列席代表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