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国庆将至,节假日期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十分重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6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司法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一次普遍性的安全教育
各系要在放假前普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往返学校及外出游玩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保险的非法黄鱼车。不要在无人区玩水,防范溺水事故;做到文明出游,安全规范使用游乐设施;提高人员密集场安全防范意识,防范踩踏事故和消防事故。国庆节期间,学生不得参与当地的非法宗教及传销活动。也不要参加各类没有保险、非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探险活动。
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各系统计留校学生名单,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各系值班人员要加强学生在校情况的掌握,留校学生在外住宿,必须请假;学生离开宿舍一定要锁好门窗;留校学生要严格学生行为规范,确保不上非法及不健康网站,不去舞厅、网吧等娱乐性场所;在江边观潮注意安全,严禁下到江堤下面玩耍;夜间外出要两人以上,在案件多发地带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骗、被盗、被抢,确保人身安全。
二、做好第21号台风“杜鹃”的防范工作
据省气象台消息,今年21号台风“杜鹃”可能在国庆期间影响我省,学院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类抗台物资准备,以抵御台风。要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避免因台风造成学院财产的重大损失。各系要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在台风影响期间前往受影响区域游玩。要及时向留校学生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做好节前的安全保卫工作
1、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检查本属范围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离校时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
2、后勤部门要组织一次对食堂、宿舍的安全和消防检查,并落实食堂的排烟通道的油污清理工作。责成新宇公司加强节日期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加强钱潮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在节前要对大楼的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节日期间需要工作的,管理人员要协调好有关安全事项。保卫部门加强节日期间新培训大楼的外围检查和巡逻。
4、各部门组织一次针对教职工的节假日安全教育。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车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后勤处要合理调配公务用车,以保障和预防突发事件所需的执勤待勤车辆。同时严格依照规定,规范使用警车、公车,确保行车安全,维护司法系统警务车辆的良好形象。教职工驾车出游,行前要对车况进行认真检查,尽量避免山路行车和夜间行车,加强旅途的自我保护。
五、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学院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和辖区内的安全动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过0A或传真上报省司法厅和教育厅并电话确认,同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省教育厅传真:0571―88008765,值班电话:0571―88008999。如涉及高校校园稳定事宜,请值班领导及时与司法厅、教育厅宣教处联系;如涉及学生安全事宜,请同时与教育厅厅校安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