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公室十一项措施贯彻落实暑期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5-09-09设置

  

    2015年下半年,纪检监察办公室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围绕暑期工作会议提出的将学院建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摇篮、基地、智库”的要求,继续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继续将工作重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为学院建成“摇篮、基地、智库”这一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十一方面的工作:
    一、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按照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有关规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平同志出面对今年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教育其廉洁自律,认真履职,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组织干部到乔司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为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自觉将廉政教育贯彻到课堂教育和培训教学当中去,分两批组织党员民警到乔司监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
    三、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督促“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职”落实到位。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根据省厅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四、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规范约谈行为。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部署和省厅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要求,研究出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从约谈制定的依据、对象、实施及程序、整改落实、约谈纪律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定,让约谈整改等行为有章可循。
    五、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出台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线索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依规办案,确保违法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出台学院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对案件办理的范围、程序和管理纪律进行明确规定。
    六、发挥审计监督功能,继续做好专项审计工作。继续加强对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汽训中心等涉及经营部门的运营状况和重点人员的审计监督,加强教材、图书、药品购买的专项审计,做好院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好审计监督的特殊功能。
    七、落实好纪委委员及纪检干部联系系部和直属单位制度。强化学院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联系系部及直属单位制度,了解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助联系单位开展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机制建设,加强系部及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时对学院纪委委员进行调整。
    八、对新生干部选拔进行实地监督,促进学管工作规范化。与各系密切联系,掌握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推选的时间节点,督促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准备工作,每个系随机抽取部分区队,就学生干部选拔现场进行实地监督,开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对师生反应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反馈,进一步促进学院学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九、防范廉政风险,与五洋公司签订廉政责任状。联系承担培训大楼服务业务的杭州五洋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和其签订廉政责任状,确保培训大楼服务期间不主动和我院相关人员发生有违反廉政纪律的任何行为。
    十、协助完成学院“十三五”规划党风廉政建设部分。总结“十二五”期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根据中央及上级要求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制定学院“十三五”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规划。
    十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纪检干部学党章讲党性,明党纪守党规,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从参与部门一般工作检查转变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由“冲在一线”向“监督执纪问责”回归,鼓励和要求纪检委员在党纪国法校规的宣传教育、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发挥好作用,真正履好职、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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