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院与台州市司法局在台州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晏子,副局长赵龙江、蒋晓军、邵宣豪,社区矫正局局长周孟龙,学院应用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唐长国、副主任胡晓军出席了签约仪式,台州市各县(市、区)分管社矫工作的领导,以及学院社区矫正专业负责人郑艳参加了签约仪式。会议由蒋晓军主持,周祖勇与李晏子代表校局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签约仪式上,周祖勇介绍了学院教学、人才培养等基本情况,特别是社区矫正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情况,并就教学研究共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晏子对台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做了介绍,特别是社区矫正“机构实体化、监管科学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教育专业化、帮扶社会化、队伍正规化、衔接无缝化”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双方就合作培训、共建基地、互相挂职、课题开发、志愿服务、技术研发、研讨交流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台州市司法局是全省首家与学院建立教学研究共建的地市级司法局。“教学研究共建基地”建成后,通过校局联合、优势互补,双方将共建社区矫正研究和技术开发、司法行政研究和技术开发、法律教育培训平台,共同推进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及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