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学期期中工作检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5-05-22设置

  

院属各部门:
    根据5月15日学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学期期中工作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做好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对职能部门的检查。学院领导对分管职能处室的工作分别进行调研检查。
    (二)对系部的检查。学院组建2个检查小组,分别对系部进行调研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小组。由周祖勇书记带队,张平副书记、金川副院长、周国新主任等学院领导参加,办公室、政治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检查。检查的系部为:刑事系、法律系、警体部。具体检查时间安排由小组自行确定。
    第一小组的调研检查工作,由院办赵鹏林主任负责协调组织。
    2、第二小组。由黄兴瑞院长带队,楼一维副书记、钱美兰副院长等学院领导参加,办公室、政治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纪监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检查。检查的系部为:安防系、信管系、基础部。具体检查时间安排由小组自行确定。
    第二小组的调研检查工作,由院办陈洪勋副主任负责协调组织。
    (三)做好自查工作。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学院2015年工作计划尤其是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对部门负责牵头或参与的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效、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解决的对策和思路等进行自我检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检查时间
   
对职能部门、系部的调研检查工作,在5月27日(周三)前完成。
    特此通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