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行业是我院办学的立足根本,司法行政培训是学院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2015年以来,学院培训机构不断采取有力举措,加强警衔晋升资格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警衔晋升培训质量。
一、建立领导联系制度。每期警衔晋升资格培训班,都安排1名学院领导作为联系领导,指导、统筹和参与具体办班工作。如近期举办的第三期警衔晋升培训班,黄兴瑞院长作为联系领导,全程、全面参与办班工作,并担任培训班的副班主任。
二、建立双班主任制。每期警衔晋升资格培训班安排2名班主任,切实加强培训教学和学员管理力量。教学班主任由刑事司法系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民警担任,主要负责培训班教学落实相关工作。行政班主任由培训部负责安排,主要负责培训班日常工作。
三、建立教学计划会审制度。每期警衔晋升资格培训班的教学计划都由刑事司法系和培训机构共同研究制订,反复斟酌,确定初步教学计划后,报学院领导审批,进一步修改完成后,最后报省司法厅备案。
据悉,在采取以上几项重要举措外,学院正在研究采取进一步规范培训流程、完善后勤保障、向省厅局专报培训情况等其他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做优做强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培训质量的体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