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党委检查考核学院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时间:2015-01-23设置

  

    1月22日,省司法厅巡视员周松林、监察室主任胡高生等一行4人,代表厅党委对学院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汇报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代表学院党委对2014年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正风肃纪、倡廉宣传教育、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5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分别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谈话,详细检查了工作台账,对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作风状况满意度进行了测评。
    检查考核后,周松林代表检查组向学院党委班子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认为:从检查台账、个别谈话和测评结果来看,2014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很好,台账完整规范、制度建设严谨扎实、满意度测评也很理想。
    周松林代表检查组对学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4点肯定意见:一是学院党委重视自身理论学习。以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加强班子自身理论武装工作,从思想上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同时紧抓各级党组织的学习,通过抓各级党组织推动全体教职工理论学习。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能结合群众路线学教活动反映出来问题,结合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反“四风”、正风肃纪等工作,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相关制度。三是注重抓“一岗双职”。不论是院领导班子成员还是中层干部,都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的廉政建设,确保了分管领域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落实责任制有力、有效。每年和院属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使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这几年特别是2014年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与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紧密相关的。
    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周松林代表检查组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要统一思想,抓“班长”,抓主要负责人,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人;“一岗双职”的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要建立有效落实“一岗双职”的制度,做到有制度可循;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知书、告知书、落实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的“三书一报告”制度,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落实“一岗双职”服务。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的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有效执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是好的,制度是健全的,下一步就是抓制度落实,抓考核监督。相信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越来越好。
    周祖勇代表学院党委在通报会上做表态发言。他表示,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是客观的、中肯的,三个要求也很有针对性。下一步,学院党委将在省厅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发挥好监督责任,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为学院教育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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