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中国第一个“烈士纪念日”!在这个庄严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忘记那些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的烈士,更不能忘记我们警院自己的英雄!向英雄学习,向前辈致敬,争做一名优秀的警院人!
――题记
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吴连表
平凡的六月,警院师生在铭记一个不平凡的名字――吴连表,一个在大难当头之际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的警院人。
吴连表,浙江省温州苍南人,2001年考入我院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毕业后留校在警训部担任场馆员,200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金华支队工作,生前为金华支队三大队执勤民警,二级警司。6月21日,高速交通拥堵,本应下班的吴连表在没有完成道路疏通的情况下继续坚守岗位。当高速上一辆失控大货车突然撞击的危情时刻,吴连表一把推开了身边的同事,自己却被撞下近10米高的互通立交桥,伤重不治,年仅30岁。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6月22日批示:吴连表同志在高速公路执勤时,舍己为人,以身殉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的事迹感人,精神可贵,值得褒扬。
6月22日晚,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对吴连表的事迹作出批示:吴连表同志在生死关头的紧要时刻,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舍身救人,事迹感人至深,这是继吴斌同志之后我省又一先进典型。我们要大力学习宣传倡导这种“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与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精神文明水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也作出批示:吴连表同志忠实履职,舍己救人,令人感动。他以青春和生命践行了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
6月24日,省公安厅发布了《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开展向吴连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中总结了吴连表的四个特点: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无私无畏、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职业风范,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和弘扬吴连表的先进事迹。
英雄吴连表,用最后一瞬间的推挡诠释了舍己为人的高尚意义。
生命最后的18个月――柯甫贤
2009年8月5日上午,在浙江省司法厅为柯甫贤同志追记一等功大会上,听着三位同志的事迹宣讲,与会者禁不住潸然泪下。就在柯甫贤追悼会的前一天,他的妻子整理他衣物时,才发现了一个被折叠得方方整整的肝癌诊断书,这是一张2007年11月10日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具的化验单,距柯甫贤同志去世18个月。
一个肝癌患者,面对“火山口”,身在“炸药库”奋战18个月,医生称这是个奇迹;面对亲人、面对战友,18个月不泄露病情,大家说不可思议。也许是他对科学技术的坚信而做出的选择―――在医院耗尽生命,不如在工作岗位上多做点事;也许是他担心一旦组织知道自己的病情,将会被“命令”住院治疗而失去与战友们一起工作的机会;也许这位家境贫寒的农家子弟,对监狱人民警察这个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岗位有着特殊的情结。
1986年,柯甫贤作为省司法警官学校(我院前身)优秀毕业生,分配到省劳改局狱政管理处工作。20多年来,无论是罪犯调遣行动中的档案材料整理审查,还是安排前来接收调犯的外省监狱民警工作;无论是对口接待外省监狱系统前来考察学习的同志,还是接待基层单位来处里办事的同志;无论是长期从事繁重、复杂、琐碎的狱政管理工作,还是各种专项行动,他对工作始终充满激情,对份里份外的工作始终执著认真地完成。平淡的生活,追求的是生命的奉献;忘我的工作,创造的是灵魂的再生。从警23年,柯甫贤同志荣获嘉奖9次,个人三等功3次。在生命的最后540天12960个小时,他时时刻刻用心守望着的,是“大墙”内的安全和稳定。柯甫贤同志被司法部追记二级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