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特色建设专业项目顺利通过学院验收

时间:2014-05-14设置

  

    5月7日,学院组织专家对9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项目进行院级验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学院邀请了熟悉教学工作管理的院外专家与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专家组。学院黄兴瑞院长、金川副院长出席会议并作指导。验收采取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提问与答辩等形式,对特色建设专业项目逐个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经过讨论和评议,专家组一致同意9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项目通过校级验收。
    会上,9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项目负责人首先就特色建设专业建设成效进行了汇报。各专业在突显项目建设成果增量的同时,展现了四年建设期内各专业的建设水平与特色,充分展示了专业在社会服务和教学改革方面的显著成果,警察类专业侧重突出专业在“铸警魂”工程和“强技能”培养模式上的递进和改革,非警察类专业则充分展示了专业在校企合作、课证融合方面的多方尝试与有效做法,部分专业还展示了专业在学生就业质量提升及职业技能培养方面的成果。
   专家组认真审阅了学院特色建设专业项目总结报告、建设成果增量表、经费预算执行报告等材料,对特色专业建设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9个专业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和指标要求,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双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体制机制、改进学生学业评价体系等方面都做了相当扎实的工作,也体现了示范建设带来的专业建设成果。专家提出,各特色建设专业还应当进一步提炼专业特色内涵,要更突出人才培养质量这一专业建设落脚点。并且针对汇报材料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会上,黄兴瑞院长指出,各专业进一步领会省厅特色专业验收检查文件精神,在专业建设中要突出建设特色与成效,不要把目光仅仅局限在本专业,要将对同类专业以及其他专业的辐射和示范效应突显出来,要将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第三方评价数据反映到材料中。金川副院长对各专业下一步的整改提出了建议,希望各专业扎实做好验收材料的修改和完善,在特色提炼方面能够精益求精,着重体现数量与内涵的比较特色。
    学院系部主任、9个特色建设专业项目负责人与专业建设团队成员参加了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汇报会。

(验收汇报会现场)

(专家审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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