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廉政 居安思危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校30周年

时间:2014-05-04设置

  

    4月30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建设“平安校园”目标责任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签订仪式。签订式上,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平,党委委员、副院长钱美兰,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兴瑞同志先后就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工作目标以及平安校园建设进行了部署并对相关责任书进行了说明,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度学院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平安建设责任书,并就做好三项工作做了讲话。


    周祖勇在讲话中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总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是所在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第一责任人”,从院领导到各部门、各教学系(部)主要负责人,都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坚持不懈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周祖勇指出,国家示范建设成功以来,学院改革发展面临着不小的新挑战,同时省厅党委、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对学院办学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4年是学院全面深化改革、谋划新突破新发展的开局之年,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定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加强对考核目标任务和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日常考核,通过定期检查、督查通报、情况反馈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学院2014年度工作目标。


    周祖勇说,在当前的形势下,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平安校园,要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各种校园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校园安全挑战,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谨小慎微,切实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遵照《平安校园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形成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强大合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顺利通过“平安校园”复评。
    签订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兴瑞同志主持,学院领导,院纪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调研员,副调研员、基建办主任,汽训中心主任,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四系大队长80多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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