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系组织2013级新疆交流生赴舟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参观学习

时间:2014-04-29设置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对监所工作的认识,加深对行业的了解,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内涵,4月26日-27日,刑事司法系党总支副书记朱乐强带领新疆自治区警校30名交流生赴舟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参观学习。


    舟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钱世军政委、吕品副所长热情接待了同学们,并亲自向同学们介绍了单位情况和戒毒工作模式,详尽解答了同学们在参观时提出的种种问题。
    舟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我省目前唯一一所集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为一体的戒毒所。该所近年围绕强制隔离戒毒建设发展思路,共计投入2200万资金,对原劳动教养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改造,形成了包括行政区、生活区、警戒区、教育矫治区、习艺区等功能区块,为全面开展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戒毒康复和戒毒巩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学们先后参观了该所的生产车间、监舍、教育矫治大楼、运动场所、食堂等,了解了戒毒人员的生活安排、工作情况、矫治活动、社会帮教等内容,明确了监所民警的工作职责,体会了作为一名监所人民警察的光荣和使命。
    这次考察学习活动意义重大、收获颇多:一是让同学们深入监所现场,运用所学知识对照理解,强化对监所工作的认识;二是促进了同学们的警察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监所人民警察职业的认同,树立了未来职业信心;三是增进了新疆交流生对学院这所“第二母校”的感情和对美丽浙江的美好印象,让成长在祖国西北部的学生有了一次亲临大海拥抱自然的难得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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