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招考 办法

时间:2014-03-27设置

  
    2.综合测试
   
(1)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舟山

4月28日

4月29日

杭州、宁波

4月29日

4月30日

金华、台州、丽水

4月30日

5月1日

绍兴、嘉兴、衢州

5月1日

5月2日

    综合测试工作由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合格考生取得《2014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4)体能测试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可否填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5)考生参加综合测试的交通、食宿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3.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通高校招生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4.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5.政审划线及政审
    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政审最低分数线须达到第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政审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审。
     6.录取
    录取工作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凡政审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7.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六、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