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07设置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布置,学院2014年度财务报销工作将于1月10日重新开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新增专项经费预算需要经过省人代会批准后才能下达,因此目前新增专项建设经费还不能报销,但请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2.以下经费可以报销:
    (1)行政部门日常办公经费;
    (2)系部工作经费;
    (3)优势专业建设经费(财政厅和教育厅将于上半年对优势专业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这两个项目的有关负责人安排好经费使用进度和经费使用统计工作);
    3.2014年起,财政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凡单位购买同一类物品或服务全年累计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请各部门做好相关物品或服务购买量的测算工作,提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4.由于学院2014年度内部经费预算还未下达,因此经费报销时三联单上的预算编号暂时按照2013年度的编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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