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浙江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座谈会。省教育厅、文化厅等省级主管部门领导,部分高校分管校领导和各高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我院财务处任建定副处长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议题主要有2项:一是省财政厅资产处陈百平处长对2013年度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2014年度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设想;二是各高校就如何做好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陈百平处长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加强流程监管”等8个方面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分析。同时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研究探讨了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办法。陈百平处长强调,201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主要围绕以下4个方面展开:
第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工作。要在修订完善老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推出《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办法》等制度。从资产管理机构设置、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重点环节监控、内部监控制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计报表质量等6个方面对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要将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通过考核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绩效的提高。
第二,加强对资产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管。在进一步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尝试建立资产调剂机制、有偿使用机制和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别要加强对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要求各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起管理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管理工作,计划将各单位所属企业统一纳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监控,并适时推出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制度。
第四,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工作检查。
座谈会上,各高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与会人员围绕财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思路,结合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特别是资产管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及存在的疑惑,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沟通交流。
本次交流座谈会对如何做好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启发很大,我们要重点关注和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清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尽快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同时要将资产管理工作绩效列入部门年度责任制考核,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主要领导负责制度。
二是尽快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构建学院资产管理内部监控体系,对重点环节加强有效监控,特别是加强对学院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做到资产账和财务账一致、账上资产和实物资产一致。
三是随着学院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工作的持续推进,学院已经拥有了越来越多的专利、发明等科研成果,如何将这些无形资产统一纳入学院资产管理,需要我们拿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四是一支高素质的资产管理员队伍是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稳定资产管理员队伍,提升资产管理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