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度报告

时间:2013-10-30设置

  

    2012―2013学年,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健全完善编制目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学院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领导力度。一是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机构和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校务和党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重组信息员队伍,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自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校务信息公开指南》《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出台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工作制度》,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依。二是加强机制运行。学院将推行信息公开与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此作为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的重要举措。着力建设好教代会制度,通过教代会切实履行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结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负责材料的分类整理保管。
    (二)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建立与落实院领导在线互动交流(开通学院官方微博、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半天)、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联系点制度、网上意见建议回音壁等;完善学院原有公示栏、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板报等校园信息公开与宣传工具;健全教代会、学代会工作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渠道。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仅公布工作结果,也注重公开工作过程和程序。
    (三)严格把关,加强监督。一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公开和应付式公开的做法。二是严格区分公开与不能公开、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信息,及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学院内网公布了依法办学、依法行政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与年度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学院文件、教管情况、廉政教育、通知公告、院领导日程、意见建议回音壁、值班安排等;在外网上公布有资源库、精品课程、招生就业、收费情况、招投标、对外宣传等信息,以及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思政网、学生网、院长信箱等,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三是强化监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检查与考评,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内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干部竞争上岗与任前公示、民主评议干部、职称评审、评优评奖、招标信息、工程承包、大宗购买、住房补贴、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质量评价、科研项目与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工作等50多大类,公开载体有教代会、文件、会议、网络、公开栏等,基本形成了对内和对外公开相结合,部分公开与全面公开相衔接,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相协调,信息公开与解释说明相统一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公开形式。校园网(外网与内网)、校报、公示栏、宣传栏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2-2013学年度,共通过校园网(外网)公开发布学院工作动态397条、各类通知公告(含招生工作公告通知)312条、招投标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学院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件。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文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