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24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司法厅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系列要求,特别是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在河北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精神;会议还讨论了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书、动员讲话稿,分析研究了学院“四风”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会议期间还组织观看了《苏共亡党二十年祭-俄罗斯人在述说》。
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主持。中心组成员就教育实践活动和近期的学习畅谈了认识和体会,并就学院该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会议认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也是推进学院转型发展和内涵建设的迫切需要。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血肉联系”的时代内涵和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从思想深处开展一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再教育,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要求。
会议要求,学院上下要按照省司法厅和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以院系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把“自选动作”设计好、落实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普通党员,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抓落实。注重统筹安排,把握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精心谋划每个环节,周密安排重点任务,做到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
会议强调,院党委要以好的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走进师生员工当中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既要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指挥员,也要做好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环节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不能游离于学院中心工作,脱离本部门和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自身职责。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行业社会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