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和我院联合举办的“第十期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隆重开班。最高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许启良、最高院政治部警务部部长柴中国、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长黄兴瑞出席了开班典礼,来自全国各省市法院系统94名司法警察参加了培训典礼。
为了进一步保证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举办第十期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的通知》(法政明传〔2013〕34号)及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培训学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详细而全面地制定了培训规定。突出四个特点:一是严格培训纪律,在学习、生活、起居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特别强调了按时作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不得前往经营性娱乐场所和着警服外出等纪律要求。二是强化培训管理。成立班委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选派人员担任班委会正、副主任,班委会委员由各班班长、副班长担任。参训学员共组成6个学员班,指定班长、副班长,每班配备一名指导老师,负责分班教学组织、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三是强调细节规定。包括学员着装、手机使用、禁止随意吸烟等。四是培训内容更加实用,既有知识理论讲授,又有业务实操课程,同时对参训学员在身心健康方面进行全面训练,设有体能训练、心理调试及人文艺术修养等方面的课程。
参训学员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纷纷表示将全力以赴,认真学习,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