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课程实践 实战铸就技能

时间:2013-03-12设置

  

    春天,预示着新的开始,新的努力,新的收获。蛇年春天伊始,应用法律系法警11(1)区队全体同学,迎来了新的学习体验---课程实践。
    从2月25日开始,法警11(1)区队39名学生已分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城区人民法院、滨江区人民法院、拱墅区人民法院、余杭区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海盐县人民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等法院的法警支(大)队,全身心投入到法警工作中去。
    课程实践是根据司法警务专业“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而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真正参与到司法警务实际工作中去,在真实的工作情境和任务中锻炼和加强职业技能。
    在为期十八周的实践学习过程中,同学们将以一名实习法警的身份,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履行神圣职责,展现警院学子的飒爽身姿,感受和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课程实践教学,已经在应用法律系乃至学院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计划中得到全面实施,成为学院深化专业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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