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督查组来院检查指导工作

时间:2012-11-09设置

  

    2012年11月6日下午,省教育厅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督查组莅临我院,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兴瑞,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平,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钱美兰,学生处、团委、后勤处、财务处、保卫处、浙大新宇公司等部门领导及全体学管干部参加了检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钱美兰副院长关于“我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按照检查例行程序,专家们详细查阅了文明寝室建设的相关材料,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了意见。检查组还分成两个小组,专家一组组织开展学生对我院文明寝室建设情况的问卷调查,详细了解本院学生对文明寝室建设的满意度情况,专家二组组织开展对我院文明寝室建设情况的实地勘察。


    督查组专家对我院文明寝室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了一致肯定。督查组组长唐和祥书记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办学特色鲜明,且学院早在2007年12月10日就颁布实施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寝室责任制》,很好地说明了学院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寝室,关心学生成长成才,营造了警院“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经验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文明寝室建设作为学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省厅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和完善“文明寝室”建设的各项工作,并且做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学生寝室更加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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