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司法警官(政法)院校民商事法律专业师资培训班

时间:2012-11-06设置

  

    为加强司法警官院校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司法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于10月28日至11月2日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举办了司法警官院校民商法律专业师资培训班。我院应用法律系彭建新、孙琼和韩艳三位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开班典礼上,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学教育指导处王红处长对来自全国司法警官院校的50多位教师表示了欢迎,同时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的机会,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能学有所成。培训班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作了专题讲座。
    今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因此此次培训班主要围绕《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展开。通过多场专题讲座和交流互动,大家共同学习了民事诉讼法新增加以及修改完善的内容。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是一次大改,内容涉及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各个环节,社会所关注的公益诉讼、小额诉讼、司法确认、遏制虚假诉讼等内容在立法中都有所体现。同时,培训期间还聆听了中国政法大学学者关于物权、债权、侵权责任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诸多理论前沿问题以及实践难点问题。


    此次培训,各位教师巩固了民商事法律方面的知识,对法律前沿、热点、难点问题有了新的了解;同时开阔了视野,对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解决纠纷有了新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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