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召开在即,根据中央、浙江省委、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为全面周密、扎实有效地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切实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 2012年8月29日,学院与各系部、职能处室、入驻单位签订了十八大安保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
一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的十八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亲自组织研究会议,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面对面地研究解决问题,面对面地督促检查。其他部门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以局部稳定确保全局稳定。
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细化任务分工。各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任务和各自工作实际,及早研究建立应急预案,形成应急机制,做好相应的人力和物资准备。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扶和稳控工作,及时将信访隐患化解在单位内部,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无一人到厅上省进京上访。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卫生监督等工作责任落实力度,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多角度地宣传学院发展和改革成果及典型事迹,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要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妥善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禁止迟报、瞒报涉及安全稳定的信息和与党的十八大有关的其他重要信息。要严格执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维稳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担当起关键环节重要阶段的带班职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影响党的十八大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对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不顾大局的,要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党的十八大期间,学院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开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
在签订仪式上,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同志强调:全院上下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的工作要求,高度关注师生动态,全面开展安全排查,积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务必打赢这场急、难、险、重的安保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