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6日,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面简称为“教指委”)2012年年会在云南召开。全国27所法律职业院校的领导、嘉宾,围绕“高等法律职业院校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这一会议主题,共同研讨和协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新时期的改革发展大计。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姜晶副司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司法部司法考试处暨教指委秘书长王红出席会议。我院金川副院长一行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许敏副校长介绍了该校近年来探索公安教育教学新路子的成功经验。受会议指定,包括我院在内的8所院校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我院金川副院长代表学院作了题为“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促进学院转型发展”的会议发言。金川副院长从“我们的困难――面临形势与挑战”“我们的实践――寻求突破与起步”“我们的思考――促进转型与发展”3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十二五”以来我院在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推进学院转型发展方面进行的理念创新、实践探索的经验和成果。关于“面临形势与挑战”,金川副院长分析了全国高职教育发展新要求、公安院校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司法警官院校改革发展的新问题、司法行政行业的新期待等4个方面的形势新变化。关于“寻求突破与起步”,金川副院长介绍了我院“以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为切入口”,力推学院转型发展;以“行业服务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行业服务工作;以“考核和激励制度为保障”,全面改革内部管理制度等3个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关于“促进转型与发展”,金川副院长针对“办学功能转变”“办学模式转变”“办学方式转变”“专业结构调整”“师资结构调整”等5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想和观点。金川副院长的发言,站在当前法律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和实践的前沿,抓住了高等职业院校转型发展的新变革新趋向,认识深刻,创见迭出,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和高度认可。|
教指委年会,是全国法律高等职业教育一年一度最高规格的盛会,往往会反映出当前法律高等职业教育的最新发展动向。透过今年的年会,可以看出,当前法律高等职业教育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和趋势:
一是在办学指导思想上,法律高职教育院校纷纷确立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的办学定位。会议上,大家都谈到,法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根基在司法行政行业。在新的激烈竞争形势下,法律高等职业院校要想生存和持续发展,唯有立足司法行政,做好服务司法行政这篇大文章。许多与会人员对前段时期法律高等职业院校在发展中曾经出现的、脱离司法行政行业实际需求、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要渐行渐远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反思。近年来“日子还比较好过的”部分院校,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人才招录体制体制改革上,特别是在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上,与本省监狱劳教系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入学即入警(或部分入警)”的制度保障。
二是在服务行业上,法律高等职业院校都认为要同时做好人才培养、在职培训、科技服务(对策咨询)等几项服务工作。不少院校在发言中提到,本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主管部门要求院校成为3个基地,即人才培养基地、培训教育基地、科研基地,有些院校还增加1个对策咨询基地建设。服务司法行政,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以为行业服务求发展,特别是求持续发展、长远发展、转型发展,成为本次年会的最强音。特别是个别院校在与监狱劳教单位在培训服务、科技合作方面走出了实际性的“互惠互利”的新路子,由监狱出资支持院校开展应用性研究,为监狱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三是在办学格局上,法律高等职业院校普遍开始高度重视职后教育和在职培训。8所会议指定交流发言的院校和5所自由发言的院校,在介绍院校未来发展方向时,均把举办职后教育,大力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职培训教育,作为实现持续发展的重点。不少院校特别是中西部院校表示,要实现从学历教育向职后教育的重心转移,全力加大培训条件建设;个别院校计划在“十二五”时期投入巨资建设培训大楼。可以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国法律高等职业院校将在培训教育领域内展开日益激烈的竞争,竞相扩大培训规模,拓展培训领域和层次。个别院校开始寻求与香港、新加坡等境外警察机构合作,进行高级干警培训项目服务;甚至个别院校还寻求挂本省司法行政系统党校的牌子,想努力走出一条综合培训的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