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组织试点班学员报考浙大法律硕士

时间:2012-07-04设置

  

    为了提升浙江省试点班学生学历结构,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学院积极组织浙江省试点11级的学生报考浙江大学法律硕士。
    2011年,学院开展“普+职”省内试点工作,共招录145人,这批学生中有近70%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对这批学生,学院在重点加强人民警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与训练同时,鼓励他们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以适应监狱劳教单位对高端专业人才的需要。同时,学院积极与相关本科院校协商沟通,希望通过建立院校之间人才培养“立交桥”,为在校学生学历升造创造条件。经过半年多努力,学院与浙江大学达成意向,我院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以报考浙大法律硕士。
    浙大法律硕士的报名条件是2009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并从事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试于10月28日举行,科目有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3门。培训方式以周末班与集中授课为主。
    学院希望“普+职”试点班学生进一步加强提升专业学习层次重要性的认识,珍惜机会,踊跃报考,为自己更好地成长成才打下基础。
    探索“普+职”招录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是学院“十二五”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探索新时期我国法律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将不懈探索、实践、创新,为开创我国法律职业教育新局面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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