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司法系统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准确理解把握《关于办理判刑、假释案件具体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刑罚执行工作实际需要,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联合举办的全国刑罚执行工作培训班于5月31日在我院开班,362名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法院、检察院及监狱系统的领导、同志参加了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黄永维,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浙江省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兴瑞,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楼一维出席了开班典礼。
此次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内容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黄永维副庭长就“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修改经过、基本思路、时间效力、主要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细致全面解读并答疑;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作《适应刑事政策新变化 切实做好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专题讲座;我院黄兴瑞院长做《深入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构建正当高效的刑罚变更程序》专题讲座。
本次培训是《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从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以及学院派研究各角度、各大家之间在刑罚执行工作新方向上一次有意义的交流和碰撞。
本次培训班是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合作举办的全国法院、检察院及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拉开了我院与最高法院友好合作的序幕。我们将充分利用学院的优质资源,为全国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传递思想,交流经验,促进发展提供多方有效的平台,为推动全国刑罚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发挥更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