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着平凡中的不平凡

时间:2012-02-16设置

  

    2012年2月9日―11日,公共基础部骨干教师与法律系、教务处同志一起,赴衢州各县市司法局开展了为期3天的考察调研,分别走访了衢州市司法局、柯城区司法局、江山市司法局、常山县司法局、龙游县司法局等单位和部门,老师们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行业标准制定、行业热点难点、行业文化建设等问题与上述单位领导和基层司法所的同志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普遍感到收获很大。
    通过交流,我们认识到,与以前相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大大强化了。除了传统的法制宣传、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工作外,现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转向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成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尤其是各地基层司法所的同志,具体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直接针对最基层人民群众和村镇一级特殊群体开展工作,可以说每天的工作量都是超负荷的,工作内容都是具体的、琐碎的,有的工作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但一般基层所在编人员仅一人,可以说没有对党的事业的忠诚、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敬业勤业爱业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没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优良的工作艺术,是难以完成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的。归纳起来,在精神文化层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需要树立忠诚、为民、依法、敬业、忍耐、人道、和谐的理念和宗旨,在工作方法上,注重妥协、同情保护弱者、和为贵等观念。
    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衢州各县市司法局在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具体工作中都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程度大为提高。多数县市都编撰了优秀调解案例选编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材料,用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几乎所有县市都成立了专业调解委员会,例如:医调委、交调委、专业市场调委会、骨干民企调委会等。龙游县以政府名义创立了大调解机制,实现了各部门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创新。一些县市对基层司法行政事务开展组团式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工作载体中,各县市通过动漫、电影下乡、民间艺人宣讲、典型案例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主办法制刊物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实效。
    在基层工作实践中,衢州各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他们的事迹和工作态度对于基层一线的同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从他们的事迹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他们平凡工作中的不平凡。龙游县司法局基层调解员张秋水同志身患癌症仍坚持与病魔斗争,坚持工作在人民调解一线,兢兢业业,埋头苦干,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柯城区司法局叶兰花同志以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开通了一条调解服务热线“兰花热线”,直接面向社区居民全天候提供信息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公益性免费服务,入围“2011浙江骄傲-2011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常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季树雁同志热心为弱势群体服务,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埋头苦干,默默无闻的发着光和热,被评为常山县“身边的榜样20人”之一。
    当然,在调研中,我们也注意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些实际困难,有的是体制机制上的,有的是队伍建设上的。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各县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编制数与其承担的工作量相比,明显偏少,下达到各县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编制数还面临被地方政府挪用的情况,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作为村级调解员,一般由各村治保主任兼任,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使得一些新上任的同志短期内难以胜任基层调解工作,因而及时培训十分重要却难以很好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门被赋予的责任和执法权限之间的割裂使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加强直属所建设的政策要求和直属所与当地乡镇政府之间关系的处理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等等……
    就学院如何更好地服务行业问题,基层司法行政的同志们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希望利用学院师资优势,开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同时为弥补集中培训的不足,对一些短期、临时性培训项目,采取走教式和讲师团形式上门服务,可以减轻基层负担和满足不同层次培训对象的应急性需求。二是学院可以组织师资队伍编制一些具有浙江地方特色、符合省情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案例式普法宣传资料,作为基层法制宣传的材料,有利于提高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希望学院教师多与基层司法一线同志交流,共同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讨,寻求解决途径。四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干部在纳入公务员编制后,一般都要求在大学本科学历层次,希望学院加强在校学生学历提升工作,使我校部分学生能达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干部招录考试学历层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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