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4个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先进区、县(市),128个先进单位, 164名先进个人, 85名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我院应用法律系胡晓军老师作为仅有的几名学校代表被列入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之列。
胡晓军老师在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杭州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为建设“法治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完成杭州市“十二五”规划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