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二届三次教代会暨一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学院“十二五”教育与改革发展规划

时间:2011-09-29设置

  

    2011年9月28日下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二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学院第三会议室召开。会上,黄兴瑞院长作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报告,代表们就《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二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关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学院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保障举措,反映了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后示范”阶段科学发展的新期待,符合当前国家教育、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会议一致通过《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根司法行政行业,遵循现代高职教育规律,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提高服务行业水平,着力提高综合办学实力,着力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律类高等职业院校。
    会上,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周祖勇说,学院党委高度重视 “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规划调研领导小组,分五大项目组进行调研和规划,草案形成先后历时一年半时间,《纲要》的制定过程成为院系两级班子研究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环境大趋势大机遇的学习过程,成为两级班子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虚心接受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科学决策过程,对我们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决策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周祖勇就学习落实《纲要》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与会代表会后要再认真研读《纲要》,要组织教职工学习,真正领会并掌握好《纲要》的主要精神,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好纲要,让纲要真正成为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指南。二是要把《纲要》的实施成为我们全体教职工的具体行为,要继续发挥“忠诚、责任、奉献”的警院精神,同时做好保障措施的落实工作,思想品质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后勤经费保障都要跟上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新跨越、新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有新跨越、新加强,管理机制创新有新跨越、新突破。
    会议正式代表共86名,实到76名;列席、特邀代表应到17名,实到13名,院党委班子成员作为会议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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