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和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举行科研与办学合作签约仪式

时间:2011-06-20设置

  

    2011年6月18日,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举行了科研与办学合作签字仪式。出席签字仪式的领导有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查庆九,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季培军,厅党委委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长黄兴瑞。


    会上,张苏军副部长作重要讲话。张副部长首先对司法部预防研究所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五年来开展科研与办学合作所取得的成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两个单位自2006年签署科研合作协议以来,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在科研合作、教学合作、合办学术杂志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张副部长指出,今年3月,司法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了省部共同推进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发展的协议,这是法律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在全国法律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开展科研方面的合作正是落实省部共同推进省部共建协议的具体措施,对于整合和发挥省部各自资源优势,推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张副部长希望两个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抓住用好当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大好局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不断创新合作内容,丰富合作形式,完善科研交流合作机制。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推进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和教学事业的发展,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在会上作了致辞。赵厅长首先代表省司法厅对张副部长多年来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指导,对警院建设发展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赵厅长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愈加繁重,对警院的理论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行业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研合作协议的签署为警院和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搭建了加强联系、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平台,对警院开拓理论研究的事业、丰富办学的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领警院向更高层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赵厅长指出,警院要以签署协议为契机,积极依靠预防犯罪研究所的科研力量,充分运用国家示范院校建设成果,探索建立行业应用基地、创新团队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着力打造形成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智库,为浙江省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签约仪式之前,张苏军副部长、查庆九所长一行视察了警院模拟监禁中心、校企合作共建的监狱信息技术展示中心。


    司法部办公厅、预防犯罪研究所有关部门负责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和科研骨干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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