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品牌 创特色 推进专业内涵建设纵深发展

时间:2011-04-15设置

  

    自 2009年启动省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建设以来,学院共有9个专业立项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省级特色专业项目建设,提升专业建设内涵,凸显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月13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研讨会。学院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四系领导以及各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金川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教务处杜风雷副处长就省级特色专业评价主要量化指标与评价指标涉及文档以及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与任务书细化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财务处就经费预算与管理、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就设备购置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主要对教务处印发的学院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清单、省级特色专业评价主要量化指标、评价指标中涉及的主要文档、浙江省高职高专教育特色专业评价标准(讨论稿)、学院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经费预算表以及学院省级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等材料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研讨会上,金川副院长强调,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是学院示范建设后新的一轮专业建设工作重点,示范建设为我们树立了一种全新的建设理念,特色专业建设则是专业内涵建设纵深发展,要突出体现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为此,要充分理顺示范专业建设与特色专业建设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在管理方式上,特色专业建设要延续示范专业建设积累形成的好的管理办法与具体操作方法,进入后示范阶段,特色专业的建设水平和标准不能低于示范专业的建设水平和标准。在专业建设上,扩大系部二级管理权限,专款专用,简化手续,职能部门加强监督与检查;每个建设项目都要有一位系领导担任项目建设负责人,统筹协调,实行项目建设负责人与专业建设负责人分离,明确建设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加强质量监控,共同推进专业建设。在发展方向上,特色专业建设目标要求更高,已是示范专业的特色专业建设要创品牌,凸显专业的不可替代性;非示范专业的特色专业建设要创特色,凸显专业特色,在全国同类专业中领先;特色专业建设的着力点在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层次,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专业结构,警察类专业与非警察类专业分类发展,以课程和项目为主导,加强专业建设国际化、信息化水平,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行业在职培训和科技支撑服务,提升专业行业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在行业服务中的贡献度。
    2011年3月,学院顺利通过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此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研讨会的召开,有助于深化示范建设成果,推进学院专业内涵建设,为学院“十二五”期间专业内涵建设开好局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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