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

时间:2011-03-22设置

  

    2011年3月17日至18日,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进行省级验收。以上海师范大学李进校长为组长,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教授、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殷明胜处长、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陈解放教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周建松院长、宁波职业学院苏志刚院长、中国美术学院实验教学管理部部长胡惠君教授为成员的验收专家组一行七人,采取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国家示范建设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验收。经过讨论和评议,专家组一致同意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


    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国家示范建设总报告、重点专业建设报告、人才培养数据、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及审计报告等重要材料。在此基础上,3月18日上午,专家组组织召开了示范验收汇报会议,听取了学院院长黄兴瑞代表学院所做的题为“在服务中追求发展 在创新中实现跨越”的国家示范院校建设情况的总汇报,并抽取刑事执行(监狱管理)、安全防范技术等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汇报了专业建设情况。随后,专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学院的教育教学场所设施、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和校园文化环境。3月18日下午,专家组组织召开了示范验收反馈会议。在会上,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教授代表专家组宣读了专家组的集体验收意见。


    在意见书中,专家组一致认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以下五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效:一、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司法厅高度重视该学院示范建设,示范建设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管理使用规范,监控有力,财务收支真实,资金使用效果好。以四个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学院整体发展,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和指标要求。
    二、学院确立“根植于行业,在服务行业中寻求发展”的理念,根据“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合作发展”的建设思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机制体制,与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联盟发展框架,加强了与浙江省监狱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战略合作,形成了“省部共建、校局(协)联盟、专监(所、企)合作”的发展格局。
    三、创建并积极实践了法律执行类、法律实务类、司法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融合校内校外教育教学资源、贯通课程学习、技能实训、社会实践各环节,实施“铸警魂”素质教育工程,突出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的结合,形成了“社会治安执勤”、“点亮心灯”等学生社会实践品牌,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四、学院围绕国家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要求,调整监狱管理、劳教管理、法律事务等专业及方向,积极为西部8个省市区培养输送政法应用型人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发挥了示范作用。
    五、学院面向全国监狱劳教、基层司法和安防产业,积极发挥培训服务功能,社会各类培训总量明显增加;学院注重加强应用性研究,开发科研成果,服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类高职院校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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