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与浙江十一个市司法局全面建立校局合作发展战略联盟

时间:2011-01-11设置

  

    2011年1月7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与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司法局在杭州签订了校局合作发展战略联盟协议。出席签约仪式的警院领导有:司法厅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周祖勇,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兴瑞,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平,副院长金川与钱美兰;司法局领导有黄学云局长、徐昌桂局长、汪少华局长、周骄德局长、刘净非局长、舒富良局长、张光明局长、谢云枚局长与陈满兴局长。会议由厅党委委员、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主持。警院黄兴瑞院长和各市司法局局长分别代表校局双方签约。
    校局合作发展战略联盟是在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加强校局合作精神指导下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要求,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坚持“根植司法行政、服务司法行政”办学思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推进与各司法局(所)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取得了较好地成效。按照联盟协议内容,双方本着共建、共享、共发展的原则,未来五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与各市司法局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共建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互相挂职、共同研讨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招生就业、大学生志愿服务、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合作,以促进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和各市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平安浙江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警院办公室主任和各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了签约仪式。
    之前,警院已分别与嘉兴市司法局、杭州市司法局签订了校局合作发展战略联盟协议。至此,警院与全省十一个市司法局的校局合作发展全面启动。

参加校局合作发展战略联盟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

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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