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编写理念 突出校本特色

时间:2010-10-15设置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学院一直重视教材建设工作,尤其自国家示范院校建设以来,更是积极推动教材建设,配套专项经费,支持立项教材组织开展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与编写。学院成立了以系为单位的专业教材评审小组。教务处在本学期开学之初组织各系部相关负责人就教材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各系专业设置情况,成立了四个专业教材评审小组,成员由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校内老师及校外行业专家组成。教务处还制定了教材评审参考指标体系和具体操作流程等,使教材编写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教务处进一步加强组织、检查、监督工作,确保教材编写工作高质量完成。
    2010年9月30日,为确保立项教材高质量如期完成编写与出版工作,学院召开了第二次教材编写出版培训会,各系部有关负责人和30多位教材主编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应用法律系主任唐长国教授介绍了编写出版教材的体会。他说,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必须明确该教材的课程地位、编写思路、编写体例。其中,有两点体会最深刻:一是主编的主导作用,主编一定要尽心尽责,发挥合作者的编写特长,大胆组织开展编写工作;二是团队的合作精神,在主编带领下,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的计划筹谋,按照“创新有特色、出高质量教材”的思路,制定教材编写提纲,规划编写进度,分工落实,推进工作的总体进程。


    会上,副院长金川教授作了题为《高职法律类专业改革试点与推广教材编写的若干问题》的精彩讲座。金院长从教材本质的认识、编写时的若干问题、编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3个方面,对教材的内涵与载体进行了充分地阐述,对校本教材开发的宗旨、步骤和方法等进行了重点的说明。他指出,教材首先是学习需要的有效(主要的)辅助参考资料、工具之一,同时它必须是体现某种(类)政法基层职业活动及岗位职业能力相直接或间接联系的文本载体,教材还应该与课程规范、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相适应。他要求大家编写的教材能够实现“三新”,即完全有别于传统本科学科教材(新类型),完全不同于原有高职法律教材(新体例),不低于其它高职教材编写水平(新标志),在国内同类教材中体现自己的特色和创新。


    通过培训讲座,广大老师感到教材编写的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同时也深感要编写出高质量教材的责任重大,必须积极规划,按时按质交稿。
    为进一步明确学院和教材主编在编写出版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在培训会上,学院依据出版合同与各位教材主编签订了《教材编写出版协议书》,以确保教材编写出版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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