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 2010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正式开始,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认真采集和审核本部门相关数据。部 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