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请下列同志来政治部领取新的警衔标志,在领取新警衔标志同时将旧的交回(共5付,2付硬肩章、2付软肩章、1付)。领取新警官证的同志请先将旧警官证交政治部(410办公室),由政治部统一到厅政治部领取。
交旧警官证人员名单:
金爱玉 林丽珍 马立骥 胡 聪 张 伟 徐天合 刘超英 韩 华 吴志慧
王东轮 吴贞围 马海辉 郭锦艳 陈静源 孙 强 蒋燕玲 王红梅 俞 琦
韩 艳 王 燕 濮方平 鲍宇科 叶晶晶 陈 遐 许林德 吴新民 付艳茹
赵 华 陈建国 郑金英 段文忠 李太才 陈 新 江 宁 曾 � 徐晓芳
魏庆培 陈洪勋 王 静 彭建新 肖春竹 吴 萃 李 科 俞国女 邹志荣
孙 念 程玉敏 张永芳 周俊勇 曾庚余 李如银 王 钧 吕韩飞 蓝 杨
苏志华
领取新警衔标志人员名单:
徐天合 祝成生 唐长国 严浩仁 高 寒 陈 强 张 萍 吴启才 谢东鹰
张绪梁 殷导忠 应方淦 冯建军 汪海燕 孙 斌 何成兵 胡晓军 杨 莉
应晓东 李蓓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