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2011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在前不久分别进行了布置。由于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预算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加上财政部门对预算的要求做到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还推出了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绩效与预算相结合、执行与预算相结合等措施来硬化预算约束。因此,要求我们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的编报要更加扎实、更加准确、更加规范和更加贴近实际。为了保证我院的财政部门预算的各项资料和数据能及时完整地做好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部门在编制过程中要结合2011年的工作计划安排,坚持实事求是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做好编报工作。
2、请各部门根据各自需要编制的报表内容,逐项填列和编制随同本通知一起下发的“2011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表”。(详见表头下方的“编制单位”)
3、各部门需要安排的专项支出(除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费外)、新增或更新设备的,在报财务处的同时请报实验实训中心。即附表“专项支出测算表”。
4、今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预算“一上”时就要上报,同时,财政部门提出了年中一般不予追加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为此,各部门在编制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时,要认真论证、慎重对待,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适应财政部门的要求。
5、各项基础数据表也是财政预算的一部分,对单位的预算有密切的关系。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写,数据准确。
6、由于预算编制有关内容的调整,财政规定在9月15日“一上”上报的时间非常紧张。请各部门要抓紧时间编制各部门2011年的财政预算,在9月8日前把2011年预算基础资料表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纸质需盖部门公章)同时报学院财务处胡秋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