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法律系召开司法警务专业试点班教学工作研讨会

时间:2010-06-18设置

  

    为了总结司法警务专业试点班教学与管理的经验,更好地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6月14日至15日,应用法律系召开司法警务专业试点班教学工作研讨会。学院金川副院长,系领导唐长国主任、吕欣书记、黄素萍副主任以及司法警务专业负责人、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管干部参加了会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部门的实务专家和兼职教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


    会上学生管理队长李笼和试点司法警务专业负责人童付章副教授分别就司法警务专业试点班的学管工作和教学工作做了总结汇报。会议重点讨论了司法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完善及实施、专业核心技能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有关内容。行业专家和兼职教师结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实际需求以及试点班学生的特点,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课程的改革提出了宝贵意见。来自实务部门的兼职教官提出,法警试点班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将诉讼法课程放在实践技能课之前开设,以便学生在学习实践技能课之前有诉讼法基础;其次,学院应加大实践设施建设的投入,实践技能课上必须使用的实践器材需要及时更新,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会上,金副院长对司法警察人才培养的前景和技能考核要求,以及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金副院长指出,要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的作风,认真总结试点班人才培养的经验,周密部署下一步实践教学,做好实践教学的实施方案、考核方案、人员安排等有关事项,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


    此次研讨会总结了试点司法警务专业一年来的教学管理等情况,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思路,为试点司法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课程建设、基地建设、师资培养等明确了方向,对推动专业发展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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