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法律事务试点专业于2010年5月24日成立“专业建设学生委员会”。“专业建设学生委员会”旨在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改变以往学生“被教育”的模式,通过学生主动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教学过程的监督与评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增强学生对教学过程的认可度,实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本届专业建设学生委员会由12名学生委员组成,学生委员以生源地为基础,由学生推荐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当天,在法律事务试点专业建设带头人胡晓军老师的召集下,“法律事务专业建设学生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法律事务试点专业岗位实践实施方案》。在会议上,胡晓军老师介绍了法律事务试点专业暑假岗位实践方案,包括岗位实践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岗位分配、实践要求等。通过学生委员的讨论,本次会议确定了“交叉实践”的创新思路,即来自中西部的学员主要见习地点安排在东部发达地区,来自浙江、江苏两地区的同学则安排在中西部地区,相互交替单位进行暑期岗位实践活动。采用这种创新方法主要目的是促进各地区司法工作的交流,有利于学员学习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先进经验、理念,为将来的工作带去科学的管理理念,高效的工作模式,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