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三重身份 培养三种意识

时间:2010-05-17设置

  

    作为全省司法行政行业内培养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警校教师,如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以“忠诚、公正、廉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讨论中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确立既能反映行业普遍价值规律又有自身岗位特点的核心价值观?厅党委委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同志日前在学院召开的柯甫贤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破题立论,为学院民警教师开展以“忠诚、责任、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讨论进行动员。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民警教师身兼人民警察、人民教师、国家公务员三重身份。近年来,学院把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当成工作重点之一,围绕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先后开展了许多教育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师德师风、促进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如何建立教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及对政治思想表现相对落后的教职工进行有重点的个别教育等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随着学院示范试点等攻坚任务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规范津补贴工作以来,警院民警教师队伍思想中也出现了诸如“懒”、“散”、“闷”、“冷”、“推”、“拖”等消极被动的现象。省厅部署开展“三大”活动之后,学院党委将开展“三大”活动当成提升民警教师政治素质和执教能力的重要契机,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民警教师人民警察、人民教师、国家公务员三重身份,初步确立了“忠诚、责任、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富有警院民警教师岗位和身份特点的核心价值观,要求民警教师首先要有“忠诚”精神,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其次要有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的责任意识,将传道、授业、解惑当成教师职业行为特性和职业追求的终极目标;第三要有人民公仆的奉献精神,“用天下之心,处天下之事”,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在这次活动中,学院将安排在教师中开展人民警察“忠诚意识”、人民教师“责任意识”、人民公仆“奉献意识”等与学院民警教师职业精神相关的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和论坛,希望通过以“忠诚、责任、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学院民警教师的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加强民警教师对以“忠诚、责任、奉献”为首要特征的核心价值观的政治认同、职业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克服当前民警教师思想领域内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力求使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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