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上半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0-05-09设置

 

关于组织2010年上半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0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1、科研项目申报须符合申报人员的科研方向。

2、符合《应用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项目将优先立项。

3、已经获得院外机构立项的科研课题不能重复申请院级项目。

4、教研项目、高教研究项目因另有立项口径,不在本类项目范围。

5、各类项目一般应在1-1.5年内完成,成果要求公开发表或按照规定程序鉴定。

6、每位教师和相关人员可以申报1-3项。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我院2010年上半年理论调研工作的重点,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提出需要研究的问题,自行拟定题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方法

1、各系、部、科研机构负责其受理项目的评议和遴选,确定推荐立项项目。“双肩挑”教师请向所归属的系、部科研机构申报科研项目。

2、科研处汇总各系、部、科研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报送的推荐立项项目,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批准立项。

3、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表》均为无效,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材料和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各系、部、科研机构,各部门汇总并填写汇总表盖章后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kyc@zjjy.com.cn

2、各部门向科研处报送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5月28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二O一O年五月九日 

附件1:《应用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院级课题申报表》

附件3: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