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来参加我院本年度第一期全国狱内侦查培训班的学员们陆续结束了他们的培训生活。临行前,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于进滔副处长拍着厚厚的笔记本,笑呵呵地说:这是我此行的全部收获。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狱侦处杨惠敏女士握着培训班老师的手,动情地说:杭城的雨让我体验了江南的湿冷,但你们的热情和温暖让我感动难忘!这些发自肺腑的话令我院培训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
我院自进入高职院校以来,根据中央政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新时期基层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培训工作与学历教育并重”的办学指导思想,充分发挥集教学、科研、实践为一体的培训基地功能,树立“以学院发展为核心,创专业化、品牌化”的培训理念,不断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了与服务行业要求相适应的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年培训人数达到万余人次的规模。截止去年底,仅下沙校区共举办各类培训327期,培训学员3万7千余人,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成效,受到各级领导及参训学员的充分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与时俱进,走示范化培训路子
随着我院创建国家示范院校工作的全面推进,学院培训工作从注重规模与效益发展转为注重内涵与效益发展,以提升质量、突出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切入点,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改革培训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估方式,设立能够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参训学员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化、品牌化、示范化的培训道路。目前,我院培训工作主要有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社会服务培训等三大类别培训,包括警衔晋升培训、新任民警上岗前培训、全国狱内侦查培训、全国狱政管理培训、社区矫治培训、监区长职业培训、监所安全培训、培训师培训等。其中,全国狱内侦查培训和全国狱政管理培训是我院两项品牌培训项目,无论在培训内容的设置,师资力量的投入、教学管理的运行,还是在培训规模与培训效果上都属全国先进行列。特别是全国狱内侦查培训,截止今年4月已培训19期,共培训学员2209名,对指导各地狱侦工作产生了较为显著的作用。
二、紧扣脉搏,拓展应用型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的设置是培训质量的先决条件。本着“需要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我院在每期培训开办前,主动多方联系,通过电话咨询,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或直接组团调研,了解和把握一线干警最迫切的工作需求。根据反馈信息及调研结果,结合监狱工作的新情况和新任务,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课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培训方案。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采取“先理论,后操作”的层递式教学方法,使参训学员首先获得理念更新,拓展视野;其次,在先进理念的引导下,让参训学员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具体应对方法的操作和运用。如,今年刚刚结束的狱侦培训的开班讲座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狱内侦查工作》、《新时期狱内侦查工作理念的更新》等关于狱侦工作的理论性专题讲座,目的是引导参训学员把握狱侦工作的宏观方向,提出问题,进行深层思考和理性分析;此外,针对当前罪犯脱逃及暴力袭警问题,设置了《2004年以来司法部通报的46起脱逃案件之思考》、《人身危险性的评估与控制》、《如何开展犯情分析》等专题讲座,为参训学员提供了大量参考资料和侦查依据,提高了参训学员的防范意识和侦查能力。
三、动静结合,创新多元化培训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培训内容的不断更新,必然引发培训形式的调整与创新。在不断累积多年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从教学与培训形式入手,创立了“双向互动,动静结合”的教学模式。即“专题讲座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把老师请进来,让学员走出去,教与学双项探讨,师与生共同进步,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培训成效。在培训教师授课时,学员们如饥似渴,认真听讲,仔细做笔记,有些学员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甚至用手机仔细录下老师的讲授内容,便于课后复习。在本次全国狱内侦查培训班交流研讨会上,一位来自贵州的学员就狱内暴力袭警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学员议论纷纷。其中,一名福建籍的学员详谈了本省的具体做法,设立狱内110报警电话。一旦发生重大问题,即刻报警,狱内110专线民警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同时,狱内总值班人员及应急分队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现场集合,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此法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训学员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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