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应用法律系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时间:2010-04-21设置

  

    4月13日上午,应用法律系主任唐长国、党总支书记吕欣,法律文秘专业教师彭建新、何成兵,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学生实习事宜进行洽谈并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法规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余才忠、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徐志明等参加协议的签订仪式。


    唐长国主任对2009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给予我院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实习提供的便利表示了真诚的感谢,对学生在检察院实习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向冯副检察长等领导介绍了法律系的招生、教学管理、实习、实训、就业等相关情况,建议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教师锻炼实践和课题研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冯副检察长对检察院每年接受高校学生实习的时期、人数、待遇和制度等进行了介绍,并表示欢迎我校学生到市检察院实习,同时希望双方在司法实践课题方面展开进一步的合作。
    会上,双方就我院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去检察院进行顶岗实习的人数、岗位等细节问题进行了商讨。
    加强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合作,拓展了法律系法律文秘专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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